近日,记者从嵩明运管分局了解到,嵩明县自2月8日开始兑付城乡公交车辆保险补贴,截至目前,共对全县符合条件的450辆城乡公交车兑付了101.8万元保险补贴,全县实现兑付比例100%。
根据《昆明市人民ZF关于加快发展城乡公共交通的决定》,对昆明市所属的各城乡公交车辆投保的交通事故强制险、机动车第三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三项保险投保的实际发生额,由市级财政给予50%的补贴。嵩明县积极行动,在全市率先兑付了城乡公交车辆保险补贴。按照规定,只要是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的城乡公交车辆都可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城乡公交车辆运营者在领取补贴时,须提供保险单原件、行车证、身份证、驾驶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线路牌、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昆明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嵩明县分局审查合格后报县财政局,复审合格后方可兑付补贴资金。
在嵩明运管分局运政科门口,记者正巧碰上前来领取保险补贴的熊云珠。领到补贴金的她激动地说:“我是下岗职工,这个政策太好了,降低了我们运营的成本,减轻了我的负担,我交了3000元的保险,现在兑到1600元的补贴!”嵩明运管分局客运科科长陈云东介绍,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城乡公交车运营者的投保积极性,使乘客的安全更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