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福山区、牟平区运管处,市公交集团:
为进一步提升市区公交客运行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市区公交客运行业中开展2014年度“文明线路”和“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旨在通过选树典型,进一步规范公交行业运营行为,提高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服务品牌。各区运管处、公交企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筛选推荐。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芝罘区、莱山区、烟台开发区、福山区、高新区、牟平区公交线路及公交驾驶员。
二、评选标准
结合《山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本次“文明线路”和“优秀驾驶员”评选标准为:
(一)“文明线路”评选标准
1.车辆设施:标志标识齐全,座椅、车门、车窗、报站器、投币箱、刷卡器、照明线路等设施完好,无缺损。
2.车辆卫生:做到车皮净、地板净、座席净、边角净、顶棚净、瓦圈净、玻璃亮“六净一亮”,车体无严重锈斑,漆膜完好,车体广告无破损。
3.安全行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路队会议,对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文明服务等宣传教育,对重点部位、人员、路段做到及时检查并有详细记录,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本年度无重大交通事故。
4.运营服务:有完善的投诉受理机制,公布固定的监督投诉电话,设有专人在营运时受理乘客投诉,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优秀驾驶员”评选标准
1.遵章守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服从行业管理部门管理,听从调度;熟悉掌握和运用行业服务规范、规定,有良好的驾驶技能,安全驾驶、文明行车,无交通违法行为。
2.运营规范:驾驶员统一着装、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运营中按规定使用报站器,途中不越站、不拒载、不甩客、不绕道,严格遵守票务管理制度;运行中做到起步稳、停车稳、行车稳,礼让三先,不争道抢行,不相互追逐;严格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行驶停靠。
3.服务优良:仪表端庄、着装规范、上岗标识明显、行车文明;使用职业文明用语,对乘客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准确介绍,对特殊乘客热情服务,按规定使用报站设备;照顾好“老、弱、病、残、孕、幼”乘客乘车。
4.道德高尚:拾金不昧,尊老爱幼;行车过程中发现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人员能够冷静灵活处理,及时疏散乘客并报警;危急关头能见义勇为,救死扶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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