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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摩的”大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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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13: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明天起,《南京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摩的”车主将面临3000元的高额罚款。据了解,连日来,已有842辆外地牌照摩托车主到我市设立的10个登记点接受了登记,但仍有部分“摩的”车主持观望态度。对此,交管部门重申,明起将严格依照条例执行,希望“摩的”车主赶紧转行,并欢迎广大市民踊跃举报参与整治。
昨天,记者分别来到河北大街、迈皋桥地铁出口处等多处“摩的”聚集地,发现就在“依法取缔摩托车从事客运的行为”横幅下,仍然零星地停着几辆揽生意的“摩的”(如下图,宁交轩摄)。看到记者的镜头,他们有的马上发动车子离去,有的则很坦然,认为自己“可以一直带客到14日晚上”。一名来自安徽阜阳的“摩的”车主张某告诉记者,他刚到南京才一个月,听说南京“摩的”生意好做,就花了2000多元买了辆二手摩托车从老家过来了,没想到南京这么快就要取缔“摩的”。
在采访中,仍有部分“摩的”车主表示,他们不会持外牌摩托车在禁区内载客,希望能被纳入营运车辆管理。但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特别是江南八区绕城公路以内和仙林新城区等范围内,将一律禁绝“摩的”。不论是外牌摩托车,还是本地摩托车,非法载客将会被一律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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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13:06 | 只看该作者
那么多的下岗职工怎么办啊?
柳橙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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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17: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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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17:20 | 只看该作者
公交目前还是跟不上,摩的都取消了对一部分人的出行会带来不便的!希望相关的配套能够跟上
sweetvanilla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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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6 00: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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