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我市新购置的12辆新能源公交车正式投放到28路和29路公交线路上运营。至此,市区的新能源公交车已有177辆,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增添了新的风景线。
本次新购置的12辆公交车全部为“宇通”牌气电混合动力车,车身长10.5米,宽2.5米,其中8辆投放到28路,4辆投放到29路。该车自动投币,语音报站,有23个座位,增加了车内空间,可容纳更多乘客。
据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人员介绍,今年市区已经新增43辆新能源公交车,总投资3000余万元。7月份购置的31辆已在1路和20路公交线路营运,使1路的52辆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使用LNG(液化天然气)和电力作燃料,更加节能和环保。其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排放量较传统车辆减少50%,气电混合节气量比纯粹的LNG车节省30%左右。因该车属无级变速车,减少了驾驶员的劳动强度,安全性能更高。
据悉,在国务院《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政策的指导下,近年来我市积极为公交企业提供政策、资金支持,并通过企业把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市民出行之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了政府负担减轻,企业获得生存和发展空间,市民出行得到根本性改善。自2011年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改制以来,已先后更新清洁能源及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266辆。
本次新购置的12辆新能源公交车投入使用后,28路、29路上原来的较新公交车已转投到16路运营。16路线路原为承包经营,营运车辆是仅有前门的中巴车,车龄已达10年,车况较差。12月承包合同到期后,收回经营权,改为公车公营,经营管理、运营秩序、服务标准得到统一,市民出行质量得到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