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1月13日上午,由市纪委牵头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扬子公交申报的第五批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扬子公交培训中心,进行现场检查评审。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魏曼、公交集团纪委、扬子公交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评审会。
检查组根据《江苏省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采取“听、查、看”的方法,参观了培训中心廉政展厅、廉政展室、职工书屋等廉政实景环境;听取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情况介绍,并观看了视频汇报片;检查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活动台账。对检查结果给予了高度评价:扬子公交以“安”字为主题的廉政文化建设,一是有平台,领导能够高度重视,专门开辟场所打造教育平台;二是有队伍,具有一批专业队伍,实效性强;三是有活动,内容丰富,职工参与性积极性高;四是善借外力,吸纳“检企共建”有益经验,不断提高自身水平。
扬子公交党委书记刘锦春对市交通集团、公交集团、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在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将进一步结合公交行业自身特点,充分利用包括公交车在内的各类有效载体,丰富廉洁实景环境,营造廉洁氛围,积极发挥廉政文化建设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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