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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 市公交公司出台公交驾驶员文明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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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1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公交公司出台了《公交驾驶员文明服务承诺》,自9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内容:
☆车停稳后开门,关好门后起步,行车途中关闭车门
☆制止乘客携“三品”上车
☆车内灭火器、安全锤齐全有效
☆不醉驾酒驾,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
☆车窗、车门无明显水渍
☆驾驶台整洁无杂物,座位、扶(拉)手无明显灰尘
☆车体内外、轮胎、轮毂无明显污垢
☆车内配备垃圾桶
☆终点站车辆卫生一趟一清扫
☆着工装上岗,不光脚,不穿拖鞋驾驶
☆行车途中不吸烟,不吃零食,不接打电话,不带耳机
☆按规定站点停靠,逢站必停
☆不私自在车上张贴广告,及时清理车上的违规广告
☆有效监督乘客出示证件、刷卡投币
☆驾驶员个人不直接或变相收取乘客票款
☆不擅自改变运营路线,不擅自关闭车载智能监控设备
☆报站器故障时使用人工普通话报站
☆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行为
☆首末班车按规定时间运营

监督电话:5180075

补充内容 (2013-8-26 08:58):
菏泽市公共汽车公司
公交驾驶员文明服务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提高公交驾驶员为民服务质量,提高公交文明水平,树立公交良好形象,为乘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公交驾驶员文明行车的考核实施,由公司稽查科负责。检查方式为每天抽查。检查结果与驾驶员个人工资挂钩。
二、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者,给予如下处罚:
1、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者,解除责任驾驶员与公司的劳务合同。
2、闯红灯、超速行驶的,由责任驾驶员负担交警部门的处罚,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3、行车途中吸烟、吃零食、接打电话、带耳机者,每项每次扣除服务质量奖20元的处理。处罚依据以公司监控中心提供的监控图像信息为准。每月发生2次(含)以上者,停岗一周学习培训。
4、对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的,每次扣除服务质量奖20元的处理。
5、对车未停稳即开门的,门未关好即起步的,行车过程中不关车门的,每项每次扣除安全奖20元的处理。
6、对终点站做不到一趟一清扫的;车体内外、轮胎、轮毂有明显污垢的,车窗、车门有明显水渍的(雨雪天除外);驾驶台不干净有杂物,座位、扶手、拉手有明显灰尘的,每项每次给予扣除卫生奖20元的处理。
7、对不着工装上岗的,穿拖鞋(高跟鞋)、光脚上岗者,每次给予扣除服务质量奖20元的处理。
8、保持车内灭火器、安全锤齐全有效。否则,给予驾驶员扣除安全奖50元的处理。
9、对擅自改变运营路线的,擅自关闭车载智能监控设备的,给予100元罚款。
10、对车内缺失垃圾桶的,给予扣除卫生奖5元的处理。
11、除公交公司广告公司张贴的广告、标识之外,严禁张贴任何广告和标识。违者和不及时清理者,给予驾驶员通报批评。
12、遇报站器故障时,未使用人工普通话报站的,给予批评教育。
13、不能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行为的,给予批评教育。        
14、不能有效监督乘客出示证件、刷卡、投币的,给予50元罚款的处理。        
15、对驾驶员个人直接收取或变相收取乘客票款的,盗窃票款的,扣除风险保证金并解除劳务合同。
16、对乘客携带三品上车却不制止的,给予扣除安全奖100元的处理。
17、因不文明服务被乘客投诉并查实的,给予每次扣除服务质量奖50元的处理。被媒体曝光和批评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停岗学习培训的处理。
18、首末班车不按规定时间运营的,给予每次扣除服务质量奖30元的处理。
三、对不服从稽查考核管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解除劳务合同的处理。
四、有下列情形者,给予如下奖励:
1、对月度内未违反文明行车规定的,给予通报表扬。
2、对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3、对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和乘客来信表扬的,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五、本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公司对驾驶员的综合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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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 20:36 | 只看该作者
一切一切 都是驾驶员的事情 驾驶员真不容易
3
发表于 2013-9-1 21:57 | 只看该作者
工装是什么样
4
 楼主| 发表于 2013-9-4 09:39 | 只看该作者
郭森垚 发表于 2013-9-1 21:57
工装是什么样

白色制服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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