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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信息] 关于坐公交车的一个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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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8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机不承担责任  司机与乘客之间没有形成合同关系 而是司机所在的客运公司承担责任   原因如下
客运公司于和乘客之间已经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 客运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  旅客支付票款的一种 合同  乘客乘坐公交车 上车刷卡或买票(投币 )即与公交公司形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客运合同关系  作为承运人的公交公司负有依照合同约定安全地将乘客运送至目的地的法律义务  公交公司应当对非因乘客自身健康原因以及非因乘客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造成的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司机躲避事故系履行职务行为 所以其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公交公司赔偿乘客后  可向事故中有责任的一方(例如大货车酒后驾车撞了公交,或者大货车遗撒后逃逸)追偿·

[ 本帖最后由 yuehuaxiaowu 于 2008-11-28 15: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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