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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撞北化研究生的司机被判刑了 [打印本页]

作者: 100    时间: 2012-5-22 21:02
标题: 撞北化研究生的司机被判刑了
本帖最后由 100 于 2012-5-22 21:07 编辑

两行人被撞死 公交司机获刑3年2012-05-22 18:24:03 来源: 北京晚报(北京) 有0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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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蕾) 因撞飞了两名横穿马路的研究生,导致二人死亡,北京公交公司双层客运分公司司机韩某,今天上午被朝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韩某律师对于事故全责认定的质疑意见未被法院采纳。

韩某今年34岁,是特8路外环线的司机,出事时,他正给车队外包出去的班车当司机。2011年12月19日17时许,韩某驾驶“黄海”牌公交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朝阳区樱花东街中医药大学西门公交车站前,将由东向西步行横过马路的一男一女撞倒致伤。二人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韩某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公交车在快速车道内行驶且未确保安全,是导致此事故的全部过错。根据规定,在未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电车不得在快速车道内行驶。经交通部门认定,韩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据悉,两名死者都是化工大学生命学院的研究生。

开庭时韩某的辩护人指出,此次事故的起因是因两名死者横穿马路造成的。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单方强调了驾驶者的责任,完全没有提及行人横穿马路的情节。他认为全责的认定有失偏颇。

对此法院认为,案发道路系一开放道路,在案发地点以南立有“前方学校”警示标识,被告人韩某作为一名职业司机长期从事该线路运营,对该路段路况较为熟悉,但其仍违反规定驾车在快速车道内行驶,未注意到在道路中心线附近避让车辆、等待通行的两名被害人,将二人撞倒,未尽到谨慎、安全驾驶的义务。两名被害人横过马路未走过街设施的行为虽有不当,但并非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因此韩某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据此,法院认为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对责任划分并无不当之处。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安全意识淡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二人死亡后果,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韩某案发后主动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且在公安机关及当庭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法院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J009

作者:张蕾




作者: 100    时间: 2012-5-22 21:03
估计是t8司机主路跑惯了,
作者: dreamtravel    时间: 2012-5-22 21:05
呵呵  ,。。。。。。。。。。。。。
作者: crazy929    时间: 2012-5-22 21:11
快速车道,就那条街。。。
作者: 沁水丹泉    时间: 2012-5-22 21:50
我很好奇什么车型?谁有此车型的图片贴上来一张,谢谢!!
作者: 午饭    时间: 2012-5-22 22:08
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公交车?
作者: 录像机    时间: 2012-5-22 23:02
   不懂公交

作者: alljtcc    时间: 2012-5-22 23:29
估计是研究生爹钳子硬
作者: 巴士爱好者    时间: 2012-5-22 23:41
说难听的,内两个死的活该,司机太冤枉了,真的太冤枉了,同情司机,对于那两个死的人,进行强烈的谴责,对其他不遵守道路规矩的人进行声讨!
作者: dreamtravel    时间: 2012-5-22 23:45
真的希望那些人大代表 干点实事  完善交规  不能一味袒护行人 行人闯红灯不走过街天桥人行横道线的撞死活该还不够  修车费也得这个被撞死的掏。。。
作者: 33001    时间: 2012-5-22 23:54
俩傻货  死完还得让司机也跟着倒霉
作者: 午饭    时间: 2012-5-23 00:07
巴士爱好者 发表于 2012-5-22 23:41
说难听的,内两个死的活该,司机太冤枉了,真的太冤枉了,同情司机,对于那两个死的人,进行强烈的谴责,对 ...

这回出事儿不在行人怎么样了。也没强调行人的过失。出这个事儿,司机过错在先。违反道交法进入快速车道行车。让有些时候没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的责任升级了
如果司机此时在最外侧车道行车,那绝不是这结果

作者: 100    时间: 2012-5-23 00:11
午饭 发表于 2012-5-23 00:07
这回出事儿不在行人怎么样了。也没强调行人的过失。出这个事儿,司机过错在先。违反道交法进入快速车道行 ...

那条路不是就两条车道吗?公交车进站就站了一条,
作者: 午饭    时间: 2012-5-23 01:45
100 发表于 2012-5-23 00:11
那条路不是就两条车道吗?公交车进站就站了一条,

没看见哪儿写当时有公交车占道了
而且借道和在快速车道内行驶也是俩概念

作者: david9079    时间: 2012-5-23 01:49
其实那真应该改改 北化东门没有人行道 但是穿越都十几年了 一直没人管。
作者: 京华╰☆大财神    时间: 2012-5-23 07:33
特8黄海…33083么
作者: 天涯狂想    时间: 2012-5-23 12:06
除了规则意识以外,有必要普及一下基本的驾驶常识。撞死的一般都是不懂开车的,抱着“反正他们不敢撞我”的无知乃至无赖观念在路上横冲直撞,殊不知车开到路上是有着无数特殊情况的。开车的人一般来说还是更懂得如何规避风险的
作者: haliwawa    时间: 2012-5-23 12:52
现在这个社会就是马勒个叉的。。。。
就说一个事情
在北京开车,红灯踩刹车,绿灯踩油门本是正常,但是在北京开车,绿灯之后首先要左右观看,然后轻踩油门随时准备刹车,直到完全通过路口才敢放松的踩油门
作者: 100    时间: 2012-5-23 12:59
haliwawa 发表于 2012-5-23 12:52
现在这个社会就是马勒个叉的。。。。
就说一个事情
在北京开车,红灯踩刹车,绿灯踩油门本是正常,但是在 ...

直到完全通过路口才敢放松的踩油门,你就该和这司机一样了……

过了路口仍然警惕各种畜类
作者: haliwawa    时间: 2012-5-23 13:07
100 发表于 2012-5-23 12:59
直到完全通过路口才敢放松的踩油门,你就该和这司机一样了……

过了路口仍然警惕各种畜类

说的是有护栏的。。。
没护栏的。。。。还是跟车走比较轻松。。。
昨儿晚上11点多在二环主路菜户营匝道,突然冒出个骑自行车的,还带着个姑娘。。。。真撞着了估计我也进去了
作者: 蚂蚁呱呱叫    时间: 2012-5-23 15:39
本帖最后由 蚂蚁呱呱叫 于 2012-5-23 15:39 编辑
haliwawa 发表于 2012-5-23 13:07
说的是有护栏的。。。
没护栏的。。。。还是跟车走比较轻松。。。
昨儿晚上11点多在二环主路菜户营 ...

怎么说呢,自行车应该走自行车道,横穿马路时应该在路口按规矩行驶。但是有些时候自行车道也是被占用的。比如晚上的二环路,北二环新街口豁口那一带,公交车全睡在自行车道上,自行车只能在辅路最右侧机动车道上走。南二环外环也有一段自行车道上停的全是饭店吃饭的小轿车。环路上都这样,更别说一些微循环的道路上了。影响了后面的机动车,我也很无奈。
作者: ncloli    时间: 2012-5-23 15:47
本帖最后由 ncloli 于 2012-5-23 01:48 编辑

对于中国p民来说 不遵守交规撞死活该~~对于司机来说不按交规行驶也该枪毙~~
对于中国这种低素质的封建国家~~没有别的办法了

作者: zhongv1979    时间: 2012-6-9 10:18
那我可不可以申请把所有红灯时不停车右转的司机拖出去枪毙五分钟?
这样太容易撞到正常绿灯过马路的行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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