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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俩公交避让社会车辆发生追尾事故 20人受伤 [打印本页]

作者: xuzheng0119    时间: 2011-12-22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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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03路    时间: 2011-12-22 22:50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作者: 沁水丹泉    时间: 2011-12-22 22:53
社会车的司机可以看得到此帖吗??
作者: 动力时代    时间: 2011-12-23 00:07
这样的事情很多,其实都知道大多数这样的情况是社会车辆违章,其实司机有时候真可以毫不避讳的直接撞向社会车辆,因为,现在看来责任算在后面车的司机上,这是你没有捉住真正的肇事车辆,如果第一辆车撞向肇事车,而导致第二辆公交车撞向第一辆车,那么,责任就明确了。那个社会车辆就无法逃避责任,司机大多数时候是出于本能的躲让社会车辆,但是不知道自己在突然制动后,很容易导致车上的乘客受伤,如果你没有和肇事车相撞,那么不管乘客出现多么恶劣的伤势,都是你司机的责任,如果你毫不吝惜的撞向肇事车,那么你只是受害者,责任要给那个开车没规矩的肇事车,真是得不偿失啊!所以如果在高速行驶情况下,突然制动,还不如就把违章车辆撞飞!
我就遇到过一个例子,乘坐10路行驶到天安门东向北京站方向行驶,刚刚出站,前方公安部红绿灯红变为绿,司机正踩油门,当车开到公安部红绿灯停车线时,车左侧车道一辆桑塔纳突然越过10路车头右转,想超车违章拐进公安部,司机紧急制动一个急刹车,桑塔纳顺利的违章拐弯了,但是车里的乘客大概30-40人,除少数坐着的人外,其余全都倒在地上,不同程度受伤!当然,责任都是10路车队背了!!!!!!多**不值啊!真还不如当场撞飞那个桑塔纳!
作者: vincentxkw    时间: 2011-12-23 03:17
动力时代 发表于 2011-12-23 00:07
这样的事情很多,其实都知道大多数这样的情况是社会车辆违章,其实司机有时候真可以毫不避讳的直接撞向社会 ...

这种情形我也支持撞上去,紧急避险,那一车人的命值钱多了,不过恐怕是个司机都会下意识踩刹车
作者: cs9299    时间: 2011-12-23 07:26
个人认为:就目前的北京交通大环境来说,非常的不好。客观的说,少部分社会车辆没有道德,但公交车司机在驾驶的时候也应该多为乘客考虑。我要是804路司机,我宁可去撞社会车辆,这样可以保全大部分人的利益。而且道交法对公交车追尾社会车辆有相关规定,在公交车载客运营的情况下,即便是公交车追尾全责,但社会车辆根据当时的交通环境也要承担一定责任。何况,只要取证到是社会车辆的问题,那撞了就是白撞。牺牲小部分人的利益,保全大部分人的利益。
我觉得公交司机在处理上,前车采取措施不当,而后车完全是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如果公交车没有和社会车辆接触,也没有取证到由于是社会车辆过错的原因导致事故的发生,即确立事实性因果关系,那么公交公司就要承担责任。
综上,前车应该撞,后车应该慢
作者: 二手挖掘机    时间: 2011-12-23 09:17
实际行车时心理常常决定了,司机不会去执行自身认为造成直接较大损伤的行为(撞车、撞人),过于专心防止最近的事故。结果却忽视其他因素。后面的807在804司机看来是次要的。安全距离能做到,而不许突然并线是完全不能约束司机。
某些车辆正是运用这个心理,间接造成事故然后一走了之。
如果社会车辆后面是大货,他一般不敢这样并线。因为公交车制动好,大货车制动差已是常识。


作者: haliwawa    时间: 2011-12-23 09:18
还是规章制度的不完善,比如建立在这样的情况下导致后车事故,要占百分之多少的责任。
作者: 二手挖掘机    时间: 2011-12-23 09:39
司机的注意力不会集中到后面第一辆车之后的车……
职业司机虽然无法遇见突然并线的时间,但是应具备对方并线和前车突然制动的心理准备。明显公交车的司机都没有做到。怎么通过技术手段来强制思想意识,只有分路段、分场合的直接间接限速。


作者: 324    时间: 2011-12-23 09:50
集中精神 保持车距  不是白写的
作者: 二手挖掘机    时间: 2011-12-23 09:52
写了也不会重视。因此才会播出刺耳的“请驾驶员……”
作者: 沁水丹泉    时间: 2011-12-23 11:30
建议加大对于非公交车走公交车道的处罚力度,因为非法成本太低,所以才有很多社会车辆走公交专用道(不光是京通路上的1公交专用道,而是指全市的,乃至全国的)。如果社会车辆走一次公交车道罚款一万元,肯定有效。
作者: 之类猪耳    时间: 2011-12-23 22:33
教练说,旁边车插到自己前面,要慢刹车,千万不要打轮躲它。
作者: 天涯狂想    时间: 2011-12-23 23:11
事后再怎么分析都可以,但处在司机的位置,在那么一种紧急时刻,除了本能避险以外不可能有其他的思维过程。所以也不能苛责司机,只能骂社会车辆缺德
作者: 649    时间: 2011-12-24 00:41
天涯狂想 发表于 2011-12-23 23:11
事后再怎么分析都可以,但处在司机的位置,在那么一种紧急时刻,除了本能避险以外不可能有其他的思维过程。 ...

我看新闻了……那个时间是9点整 社会车辆并入最内侧车道没有问题……实际上那个我觉着问题出在这个规定的制定上了 一到九点整个主路就没法要了 一瞬间并线的无数 就应该是9点开始公交车禁止从起点驶入公交道 9点前的继续用最内侧车道……
作者: rex819    时间: 2011-12-24 04:38
其实这就是紧急避险 已经超出交通法规的范畴

作者: 木马巴士    时间: 2011-12-24 10:47
804的司机是不可能撞上去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作者: SANTANA200    时间: 2011-12-25 19:17
公交车可是平头的  前面 一点吸能区域都没有   司机甚至没有安全带   和小车追尾的话   虽说肯定是小车吃亏   但公交司机肯定是最倒霉的   这一点司机肯定最明白
作者: pig-v    时间: 2011-12-25 19:32
沁水丹泉 发表于 2011-12-23 11:30
建议加大对于非公交车走公交车道的处罚力度,因为非法成本太低,所以才有很多社会车辆走公交专用道(不光是 ...

罚款没必要,扣分足矣,一次1分,特殊情况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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