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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莞出台新规 非莞籍残疾人也可享受公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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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陵人
时间:
2011-9-7 13:06
标题:
东莞出台新规 非莞籍残疾人也可享受公交优惠
■热闻快读
从今年7月开始,残疾人朱明建一直致力于维护残疾人在东莞优惠乘坐公交的权利。上个月,他致信东莞市法制局,建议将残疾人出行方面的扶助措施纳入即将出台的残疾人扶助新规。他的锲而不舍终于获得了回报。在日前审议通过的《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中提到,残疾人凭公交爱心卡或《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市内公交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含非户籍残疾人)。这些正是当初朱明建所建议添加的内容。
东莞能及时出台这个新政,我很高兴,因为这个政策将给很多残疾人带来帮助。同时,看到自己一直致力推动的东西,最终能如愿达成,自己也感到很欣慰。
———朱明建
新规出台
本月5日,东莞市长办公会议对于2007年2月施行的《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审议通过《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南都记者注意到,与上月公布的修订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新增了残疾人优惠乘坐公交的扶助措施。《办法》规定,盲人和重度(一级)肢体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凭公交爱心卡或《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含非户籍残疾人)。
《办法》的通过,意味着东莞本地和外地的残疾人将可单凭《残疾人证》享受公交优惠。在此之前,只有东莞市户籍的残疾人才能领取优惠的公交IC卡,乘车时须出示该卡方能享受优惠。
维权斗士
《办法》中增加的公交优惠措施,不足百字,然而每个文字都见证了他的执着。他是朱明建,一个在语言和行动上双重障碍的残疾人,一个致力为残疾人维权的斗士。
今年7月,这位来自广东河源的小伙子来到东莞调查市内公交对非莞籍残疾人的优惠状况。结果发现,即使出示了《残疾人证》,东莞所有公交车都拒绝让他优惠乘车。但早在去年5月,广东省就发文:“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在我广东省各地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论户籍在何地,均可按《办法》规定享受免费或减半缴费待遇。”东莞的情况让朱明建感到不解:既然省级政策明确了残疾人的此项权利,为何东莞仍沿用旧规?
随后,朱明建联合百余名残疾人致信东莞市政府,要求东莞废除残疾人优惠乘坐公交的“户籍限制”。7月25日,东莞市残联对朱明建进行了书面回复,争取在新的扶助办法修订之际,将非莞籍残疾人纳入优惠乘车范围。然而,8月15日东莞市政府公布的《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在这方面只字未提。
为此,朱明建致信东莞市法制局,明确提出自己的建议:“盲人和肢体残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
如今《办法》正式出台,朱明建的这一建议被赋予了法律的意义,关照着在东莞生活的残疾人。
对话
朱明建:维权是为了尊严
南都:在这个新《办法》出台之前,你对自己的建议被东莞接纳有多大信心?
朱明建:90%吧,因为广州、深圳、佛山等地都按照省级的要求进行了政策的修改,我相信东莞政府也会知错能改。
南都:相信所有的残疾人都会感谢你的不懈努力。
朱明建:其实并非所有人都支持我,有些残疾人还泼我冷水,说我是为了出名而进行这些维权行为。
南都:你的感受是怎样的?
朱明建:会有点难受,但我都习惯了被人泼冷水了。
南都:你怎么看待自己这几年的维权路的?
朱明建:维护我们残疾人自身的权益,这是为了我们的尊严,我会一直努力下去,尽管有些人不理解。
进展
朱明建仍坚持状告公交公司
对于新政出台,朱明建显得很欣慰。但另一方面,朱明建表示,尽管新政已经出台,但依然会维持之前状告东莞两家公交公司的决定,“这两者是两码事,之前受到的伤害还是要讨个说法的”。
上个月,朱明建向东莞法院提交起诉状,将东莞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黄江分公司和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送上了被告席,他们被指未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向残疾人予以应有的乘车优惠。此后,法院方面一直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双方至今未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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