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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借着14路的事故说说另一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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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江客车
时间:
2011-8-18 22:15
标题:
借着14路的事故说说另一起事故!
2011年7月3日下午1时许,我父亲驾驶202路公交车行驶到双鹤大酒店附近,与同向行驶的一台助力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助力车驾驶员当场死亡。至于事情的经过,到现在也说不清楚是怎么发生的,验车时没有发现双方碰撞的痕迹,都不清楚是怎么钻进车底下去的。事后验尸,死者喝酒了,并且骑的助力车超标,属于机动车,并且无牌无证无险。
事情发生后,我们家属积极配合处理事故,毕竟给死者家属带来的伤痛是无法弥补的。我父亲也被关押到香坊看守所,行事拘留,并且告知我们,只有一周的时间进行处理,如果一周之内不能和解,那么就得提交检察院进行立案,然后就是法院,等着宣判。本以为事情发生后,有公司在,可以得到很好很快的解决。可事情偏偏出乎我们的预料,公司并不是积极帮助家属解决问题,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套我们家属可以掏出多少钱进行赔偿。这中间的一些事情我不想过多的去说,我只说一下事情最后的结果:死者家属要30万,最后降低到25万,而公司只想出20万,经过双方的谈判以及交警的劝说,最后的赔偿为23.5万,其中我们家掏出9.5万,交强险11万,公司只出3万。这9.5万里,包含了我父亲的抵押金以及一个月的工资,并且让我们家属签订了一个协议,说是我们自愿掏出的钱,不是逼迫的。当时的情况,如果我们家属不签,那么我父亲只能是等着判了。公司先前的一个内部二八险现在也不好使了,这个规定是上次罢工之后出台,没有正式的文件,只是在墙上贴了一阵,我父亲是贴出规定后的第一起事故,而出事之后这个文件也就没了。
我父亲在92和202这两条线路上干了近10个年头了,从92没换车那时的龙江就开始了他的公交事业,而且从来没有出现过伤人的交通事故,这辈子也没有。可能开车这个事不是看手把,可能也得看运气。出了这个事情后,我父亲的公交事业也就宣告着结束了。出了事之后,我父亲力保他的这个驾驶证,想出来后接着开。前几天他又去开202了,而且还是他的这个车,想重新开始。可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这几天公司让他去签字,报交强险,我父亲拒签,因为之前公司的安全员说交强险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即使报销,也是公司受益。这会又让我父亲签字,谁能签?而且死者家属知道我们和公司之间的这些事后,也表示拒绝签字,并且拒绝提供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且公司到现在还欠着死者家属的3.5万赔偿金。死者家属之所以这么做,一方面是表示对公司的不满,另一方面也是想帮助我父亲,让公司尽快启动内部二八险这个政策。但是希望渺茫。由于我父亲拒绝签字,前几天公司不让我父亲上了。其实别的线路我父亲也能去,只不过在哪呆习惯了,舍不得,干了10年,就这么离开了,心里难受啊!
把这个事情在这里写出来,没有其它的意思,毕竟是我父亲出事在前,造成后面一些不太和谐的事情出现。提醒广大的公交车驾驶员师傅,开车一定注意安全,小心行车;再一个,就是选择公交线路的时候,一定看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一次在公交网上写这么多,有不当的地方希望大家指出。如果言论不妥,请版主删除!谢谢!
作者:
北冰洋
时间:
2011-8-18 23:02
202和92是哪个公司的啊?是大通吗?真差劲!
作者:
yuang7777
时间:
2011-8-18 23:23
92和202的线路滚蛋!
作者:
wangchao8404
时间:
2011-8-19 10:57
这公司太不地道了,这能留住人吗,我看快黄了。
作者:
zly99801
时间:
2011-8-19 11:45
公交司机,真的很不容易。
作者:
ljk
时间:
2011-8-19 12:04
飞来的横祸啊
作者:
fordbenson
时间:
2011-8-19 13:02
我就说一点我最最不能接受的,死者喝酒了,骑的车还超标,按照这个意思来说就是死者属于无证驾驶无牌照无路权机动车,那好了现在的问题就是这只是一起交通事故而已,那么死者一方显然已经是违法上路的了,而且还是喝酒了,那依照法律是死者方全责我就不懂为何还要无过错方负责?为何还要无过错方赔偿?我想公交司机是不是可以告死者家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法律?草,鸡 巴
作者:
ljk
时间:
2011-8-19 13:33
以前还有更冤枉的,司机把车停在路边坐在车里睡觉,结果一醉汉骑摩托撞在了那辆车上受了伤,司机还要赔偿他。居然睡觉也能睡出祸来
作者:
1977
时间:
2011-8-19 15:21
通过这件事情.让我们知道以后找工作一定要找信用好的单位..信用不好的单位每次说的比谁都好.但是出事了.就会立马边脸..
作者:
新会公汽
时间:
2011-8-19 16:54
你父亲是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应该由公司负责赔偿。如果公司另有事故惩罚条例的,在合法的前提下,你父亲按条例赔偿。之前应咨询律师。
作者:
liyingying
时间:
2011-8-19 17:57
本帖最后由 liyingying 于 2011-8-19 17:58 编辑
看来你的父亲应该是没有主要责任,交警队是怎么认定事故责任的?如果不付责任的话可以找律师通过法律解决赔偿费用问题
作者:
fxj002
时间:
2011-8-19 18:35
LZ啊,你也是论坛里的老人了,这么长时间了,不论是论坛里的朋友,还是各个媒体,几乎就没有给大通积极评价的,我想这一点你也清楚。
现在你父亲或者说你全家遭遇这样的事真是的非常的不幸,我想大家的心情是一样的。相信这样的事情发生后,你的父亲和你也看清楚大通的嘴脸了,尽管有一百个舍不得,但俗话说的好:良禽择木而栖,找个更靠谱的公交公司不是更好么?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再发生一次这样的事故怎么办?难道要把你家的房子卖了来赔?我没有任何诅咒的意思,只是觉得没有人敢保证这种情况不会再发生。所以,当断则断,不要到时候反受其患。
作者:
706572
时间:
2011-8-19 18:36
看来某屎业各方面都很差劲…lz可以发到哈市的其他论坛上,给其他司机朋友们提个醒…
作者:
公交68
时间:
2011-8-19 19:02
哈尔滨市最恶心的民营公交公司
你是不是要找:大通公司
作者:
龙江客车
时间:
2011-8-19 20:18
首先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现在的交通法人是弱者,只要是人死了,无论对方怎么样,驾驶员的责任就大了,人家就说你驾驶员瞭望不够,没有保持超车时的安全距离。这起事故如果按照法律程序打责任,不敢保证打成五五,也有可能是三七,而且我父亲的驾驶证也很难保住!
这起交通事故从发生到处理完,整整一周的时间,这期间公司始终不表态,哪怕从关爱员工的角度出发,事情也不至于到今天这个地步,唯一我们家属能明白的就是掏钱。现在想想,公司就是抓住了家属的心理,人不是在里面关着呢吗?你着急,就多掏,要不就打责任。看守所,那是人能长时间呆得地吗?我父亲今年54岁了,眼瞅着都快退休了,到头来还得去遭罪。如果一周之内和解不了,接下来就是最少4个月的时间在里面呆着。人在里面遭罪,我们家属在外面心里也是煎熬啊!一个普通的公交司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家庭,根本就承受不了这些事情啊!找律师,打官司,不容易!其实这其中有很多很多的事,我不说,大家也能够明白,太敏感。我们家属所承受的远远比死者家属承受的压力要更大,真的!
我父亲今天上班了,找了一个通勤车,早晚一趟,安乐街到平房,挺好的!1800元,挣的虽然没有开公交时的多,但压力要小得多。先平静一下心情,也许明年,我父亲可能还要重新投入到公交事业。
作者:
1977
时间:
2011-8-19 20:45
人这一辈子就是为了钱.毕业以后的为了结婚挣钱.结婚以后为了孩子挣钱.孩子长大以后.为了孩子结婚挣钱.那时父母也老了.还要多挣钱照顾父母花....你父亲的年龄正好是孩子也需要钱.父母也需要照顾的时候啊..对自己的父母好点.以后自己的孩子也会对自己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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