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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该死的钉子户。。。 [打印本页]

作者: 345路快车    时间: 2011-8-14 11:27
标题: 该死的钉子户。。。
来信标题: 半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南邵周边的道路公交场站何时能修好?  

来信内容:
    地铁昌平线一期开通至今已经过去半年多的时间了,可是南邵站周边的配套设施与地铁开通初期相比基本没有任何改善。

公交集团公司的公交场站至今没有建成,导致326路车站离地铁站很远,给换乘地铁的乘客带来极大的不便。

万佳通公司的公交场站扩建也没有完成,当初宣称昌22,昌22区间,昌57路会陆续进驻地铁南邵站,可是这大半年都过去了,还是没有一点动静。

地铁南邵站周边的断头路还是摆在那,没有一点动工的迹象。

相关职能部门都在干什么,地铁开通了就完事大吉了,周边的配套设施就一概不管了是吧?

以上相关问题究竟何时才能得到解决?
到底能不能给出个具体期限?




昌平区  
回复标题 办结  

回复内容:

市民: 您好!经了解,地铁南邵站附属设施建设因拆迁遇阻,目前仍有2户未签署拆迁协议,致公交场站建设无法顺利进行,出现您所反映的原计划进站接驳的昌22、57路不能进入,市公交326路离地铁站较远问题。众所周知,拆迁已经成为社会发展建设中的梗阻,成了政府工作的老大难,由地铁南邵站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和进展缓慢可见一斑。待配套设施建设完工,公交场站扩建完毕,区交通局将协调市、区相关公交线路进驻与地铁无缝衔接,方便群众出行。望您对目前情况能够理解。 关于地铁站点周边道路接驳的问题,昌平新城东区主要与站点接驳的道路是南环南路,按建设工期安排,目前道路南半幅路已完工,北半幅路计划年底前竣工。建设期间,已根据地区交通流量设置了临时导行路,可基本满足交通及公交换乘需要。 昌平区交通局 昌平区东扩办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作者: chinason    时间: 2011-8-14 11:33
当代阿凡达,暴力钉子户
作者: 紫肆    时间: 2011-8-14 11:36
钱给到位了自然就搬了 否则凭什么搬
作者: jhmap    时间: 2011-8-14 11:45
目前不是昌1、昌2 、昌11的车站已经很近了吗?
作者: 紫肆    时间: 2011-8-14 12:05
本帖最后由 紫肆 于 2011-8-14 14:52 编辑
目前不是昌1、昌2 、昌11的车站已经很近了吗?
jhmap 发表于 2011-8-14 11:45



开进地铁站都嫌远最好开进车厢
作者: 大郊亭    时间: 2011-8-14 14:45
多给点钱就可以了
作者: 云板丝弦    时间: 2011-8-14 15:33
凭什么拆人家房子?私有财产是受到保护的
作者: roonysth    时间: 2011-8-14 19:07
朝阳路上那个终于拆了,这个也赶紧吧
作者: 100    时间: 2011-8-14 19:43
看出来了……两个亿万富翁了……
作者: guoyunet0760    时间: 2011-8-14 20:3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造成了房子是自己的,土地是国家的,真到了拆迁,就不好办了...
作者: BK6180B    时间: 2011-8-14 20:55
1.因为种种原因,补偿款没给够法律规定的数目,必然不能搬
2.按法律应该给这么多钱,但是户主想要更多的钱,所以不搬

据我所看到的,在北京拆迁基本上给的补偿都不少。。。。
作者: 巴士爱好者    时间: 2011-8-14 22:53
1的这种钉子户,值得同情,值得帮
2的这种钉子户,相关部门强拆都不过分
作者: 345路快车    时间: 2011-8-15 11:43
开进地铁站都嫌远最好开进车厢
紫肆 发表于 2011-8-14 12:05


谁也没说昌1,2,11离地铁口太远了,信件里面说的是是326离地铁口太远以及昌57,昌22不能按期进入场站的问题


作者: tstt    时间: 2011-8-16 18:47
土地私有化势在必行
作者: 城铁柳芳站    时间: 2011-8-17 00:24
国家没有人民它是什么?它什么都不是!钱给到位了自然搬
作者: travelkriz    时间: 2011-8-17 12:02
西五环拆个小院都能赔9套房,何况地铁站旁边呢,我朝特色的socialism就是让有房有底的农民兄弟暴富起来
作者: 紫肆    时间: 2011-8-17 14:22
西五环拆个小院都能赔9套房,何况地铁站旁边呢,我朝特色的socialism就是让有房有底的农民兄弟暴富起来
travelkriz 发表于 2011-8-17 12:02



拆迁拆迁 一步登天
作者: 娜儿    时间: 2011-8-25 13:4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造成了房子是自己的,土地是国家的,真到了拆迁,就不好办了...
guoyunet0760 发表于 2011-8-14 20:36



难道学西方,房子是自己的,土地是国家,想在国家的土地上盖房先出钱租地,租约到期土地收回,土地的主人有权处置土地上的任何东西。(不想你的房子被拆吗?你可以抱走。其实世博就是这理念,不想自己的馆被拆可以搬回自己国家去。如果你觉得房子是不动产抱不走,那么土地的主人就有权随意处理了。)
作者: 娜儿    时间: 2011-8-25 13:47
1的这种钉子户,值得同情,值得帮
2的这种钉子户,相关部门强拆都不过分
巴士爱好者 发表于 2011-8-14 22:53


但北京的钉子户以后者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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