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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新园区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现代轨道公司    时间: 2009-11-18 21:30
标题: 高新园区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现代轨道公司 于 2009-11-18 21:35 编辑

高新园区重新划分了,行政区域从那开始到那?有知道的没?
作者: 响水洞天    时间: 2009-11-18 22:26
我上星期去了一趟旅顺,发现塔河湾大桥上新挂了块牌子,写着“欢迎您再来高新园区”。一直到这?
作者: 我不是郭靖    时间: 2009-11-18 22:38
高新园区的规划调整?貌似就是指高兴园区从甘区分离作为一独立的行政单位吧。

查了一下具体范围:凌水街道(刘家村除外)、龙王塘街道(盐场新村、郭家沟村除外)和大连奶牛场共153平方公里

p.s.话说当年在某广告还不电视上,把高新写成了高薪,不知道是笔误还是创意?
作者: 大连公交行家    时间: 2009-11-19 09:03
中山区
西岗区
沙河口区
甘井子区
高新园区——高新区
开发区——金港区
金州区
旅顺口区
长兴岛临港产业区——长兴岛区
花园口工业区
瓦房店市
普兰店市
庄河市
长海县
作者: 公交10001通    时间: 2009-11-19 11:40
旅顺南路黄浦路学苑广场起 以西为高新园区
作者: cotl    时间: 2009-11-20 12:27
我现在还一直没整明白开发区到底是什么地位,是金州区的一部分还是独立的一个区?如果是独立的一个区的话为什么没听说过有区ZF,只有管委会?高新园区也要改为像开发区这样?还是作为市内第五区?
作者: 公汽联营公司    时间: 2009-11-20 20:22
我现在还一直没整明白开发区到底是什么地位,是金州区的一部分还是独立的一个区?如果是独立的一个区的话为什么没听说过有区ZF,只有管委会?高新园区也要改为像开发区这样?还是作为市内第五区?
cotl 发表于 2009-11-20 12:27


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从整体来看,我国的开发区管理体制主要是行政主导型,通过ZF的派出机构——管委会的形式来进行运作。但目前管委会的地位缺乏法律依据,尽管人们习惯于把管委会看作是一级“ZF”,但实际上我国行政机构设置序列中并没有开发区,在法律上也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有关开发区的法律体系。管委会的性质没一个明确的立法界定,其行政主体地位一直备受质疑,这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ZF的要求不相符合。

引用部分来源: http://news.sohu.com/20070316/n248766041.shtml
作者: dawaiyingyu    时间: 2009-11-20 20:24
我现在还一直没整明白开发区到底是什么地位,是金州区的一部分还是独立的一个区?如果是独立的一个区的话为什么没听说过有区ZF,只有管委会?高新园区也要改为像开发区这样?还是作为市内第五区?
cotl 发表于 2009-11-20 12:27



确实呀,只有管委会,没有区ZF,但是那个管委会主任比你区长官可大多了!相当于副市长!
作者: cotl    时间: 2009-11-20 20:27
那就是说,开发区与金州区实际上没有关系呗?
作者: dawaiyingyu    时间: 2009-11-20 22:55
那就是说,开发区与金州区实际上没有关系呗?
cotl 发表于 2009-11-20 20:27

确实如此。
比如,开发区入口处有个门式的高层建筑,而它的西侧跨过丹大高速立交桥就是金州区,也有一片住宅开发区,两者相隔不到二十米,却属于两个不同的区。有意思的是,两者房价也差了将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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