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个一气呵成,十几分钟吧。 LS还在想照片水印的事? 老陈醋25 发表于 2009-10-29 21:34
没有,想的是5路菜市口到前门19分钟的事。 84058 发表于 2009-10-29 22:22
那就好…… 的确因为此贴有感而发 不过我可没有马甲哟 老陈醋25 发表于 2009-10-29 22:32
这种文章直接发了就得了呗,或者要贴也贴天涯、猫扑之类的网站上去啊,你发到公交论坛上……,这儿这么多见不得说一点公交不是的网友。 ilovev3 发表于 2009-10-29 23:21
理越辩越明 倒要看看支持限速的人是怎么辩的 比如5L,他拿的就是“限速”的“企业规定”去说明限速正确,我说的是限速规定不对,他说的是因为有限速规定,所以限速是对的…… 至于说“大公无私”又是一种对个人 ... 老陈醋25 发表于 2009-10-29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