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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关于车尾的颠簸 [打印本页]

作者: xcaogu    时间: 2009-9-16 17:25
标题: [转]关于车尾的颠簸
按:下面这段话摘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7ab9d50100f7v9.html,大家帮忙分析一下这个老太太、车里其他人、还有司机售票员,哪里做得对,哪里不对。还有那段路,我没去过,真有那么颠簸的情况么?谢谢!

周一去玉泉路研究生院上课,回来的时候坐389路到苹果园南路东口再倒318路。后一趟车行驶到红旗村站后,车上的乘客已不多,位于车尾的最后一排只有我和一个老太。从红旗村站到北京植物园站有很长一段路,司机是一位中年女性,看见道上人少,就开起了快车。偏偏这一段路坑洼不平,驶过一道坎的时候,整个车子都在上下摇晃,车尾更是剧烈,我被颠得**完全离开了座位,很快又重重落到座位上,吓了一大跳。我旁边那个老太貌似更惨,马上就用手捂住腰,露出痛苦的表情。然后她一边步履艰难地向司机走去,一边不断嘟囔自己受了伤,要求司乘人员给她留一个联系方式,万一真出了什么问题好找人算账。售票员看她走得困难,就让司机在半途把车停下了,于是车厢里仅有的几个乘客都不得不陪观老太和司机的理论。一个北京口音的小伙子就恼了,怀疑老太是装受伤。老太抄完公交公司的投诉电话,便和这小伙子你一言我一语对骂起来,骂了几句之后,售票员才慢吞吞地出面制止。后来司机又专门在从北京植物园站到香山站的半途停了一次车,让老太下车。她刚下车那小伙子就跳起来冲窗外大骂:“你也就还能活两年!”车里马上有几个人劝他:“别和她计较!”到了终点站香山车站,坐在前半截车厢的人边下车还边议论那老太倚老卖老。我忍不住走过去和司机说:“坐在最后一排确实有点颠。”然后才下车。
作者: likelives    时间: 2009-9-16 18:04
老太太: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能够预见坐公交车产生的各种风险。例如,坐在公交车里,遇到路不平时,肯定会产颠的感觉,每个座位都有。遇到紧急情况,会急刹车。
如果车上有人晕车,难道能让司机开慢点,直到你不晕车为止。其它乘客怎么办?
所以公交车是满足大部分人需要的一种交通工具,如果你的需要与大部人的需要有差别,你只能选择其它交通方式,而不是让公交车适应你。

车里其他人:
不做评价。

小伙子:
小伙子是值得肯定的。有的人觉得他错了,可能把年龄放在了首位。但小伙子说的,也许就是大多数乘客想说的,售票员想说的,碍于面子而不说。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小伙子是见意勇为型的。如果遇到坏事,他肯定比其它更可能挺身而出。其它的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事虽关已,但影响不太大的默认型的。

还有司机售票员:
做的对,只要车里不发生大规模的冲突事件,就没必要在事件的一开始就介入事件。因为售票员真出面,也没有足够的权力,效果有限。有时反而使争吵加剧。毕竟不是警察。
作者: vvti    时间: 2009-9-16 18:32
通道车的后节就是容易发生这种事情,当年我们同学被404的661把头撞在了后风挡上,轻微脑震荡了。
作者: zp6347    时间: 2009-9-16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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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kelives    时间: 2009-9-16 19:17
通道车的后节就是容易发生这种事情,当年我们同学被404的661把头撞在了后风挡上,轻微脑震荡了。
vvti 发表于 2009-9-16 18:32

怪不得44的最后排不设座位,只设站位。
作者: 巴士爱好者    时间: 2009-9-16 20:21
1路皇后,要不是那天累得要命我是不会做最后一排的
作者: 938支线    时间: 2009-9-16 21:33
ls的我告诉你,老太太免费乘车已经很照顾她了,而且上车就得有座位,颠颠怎么了?有本事你别坐公共汽车,打的不颠颠,还有,京华的车就是颠颠,又不是司机的原因,司机凭什么陪?总不能你怕颠颠这车不走了吧!难道你晕车吐脱水了还要公交司机赔偿你么?事多别坐公共汽车,那么大岁数没事别瞎跑,再说你坐最后一排你愿意,总不能在公交车上给你摆张床吧!这里是8684,不是社区论坛,社区论坛有个老头老太太的会顶你,这里全是行家,怎么回事大伙心里都清楚
作者: c4flanker    时间: 2009-9-16 21:43
本帖最后由 c4flanker 于 2009-9-16 21:45 编辑

经常看到在早高峰时和年轻人抢坐的老年人,坐下后双方都是一脸茫然,这很说明问题!人们的素质特别是老一辈中的素质,对待问题的理解能力,有待提高!7楼2楼以及LZ的观点都没有错,出现这种问题只能说明人的素质有待提高.以上仅为个人观点,请勿....
作者: c4flanker    时间: 2009-9-16 22:18
法律等于...
作者: balakovic    时间: 2009-9-17 00:30
通道车的后节就是容易发生这种事情,当年我们同学被404的661把头撞在了后风挡上,轻微脑震荡了。
vvti 发表于 2009-9-16 18:32

404什么时候用过661? 介绍一下~
坐车不花钱,还想舒服,老人们太天真了吧!
作者: xcaogu    时间: 2009-9-17 08:59
谢谢各位回复!
我不太同意2楼的观点。即使是老太太不该坐不适合的公交车,如果受伤了,也应该积极帮助救治。晕车的例子是不适合的。车祸中该负全责的司机,救援的人也不能因为是他的责任而不施救吧?
而且,大多数人如果知道人身伤害可以避免,是不会去主动受伤害的,即便有赔偿。(职责所在是另一回事,比如警察、消防队员。)即便是晕车的人,如果没有必要,也不会主动去车上受晕车的罪。除非和谁有仇,一般人不会以伤害自己的方式和公交车过不去的。
作者: ed4avin    时间: 2009-9-17 09:16
公交车型决定了只要略微速度快一点,遇到坎时后排就容易发生这种状况,司机是可以预见到并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的。乘客上车买票刷卡就与公交形成了运输合同契约,公交有义务安全的把乘客送到目的地!所以只要是因为上述 ...
sunyounging 发表于 2009-9-16 20:26

怎么一嘴的官腔?2L似乎说的并没有错。
老太太作为一个有玩全名是能力的自然人,在坐车之前就应该余想可能发生的事情,而且可以像售票员提出更换座位的要求。
司机虽然有义务将乘客平安送到车站,但是这种义务是在排除了司机个人因素之后实现的,道路颠簸不是司机能控制的,而且,如果斯基的行驶速度没有超过规定,司机就是无责的,为什么上来就指责司机?虽然如果这件事发生在自己家人身上确实也会生气,不过在冲动之前应该理智的想一下吧?
作者: ed4avin    时间: 2009-9-17 09:24
谁指责司机了?你自己看清楚再说吧!
sunyounging 发表于 2009-9-17 09:19

我是顺带说那个老太太而已,可能造成误会了,呵呵
作者: dabing007    时间: 2009-9-17 09:53
·····························
作者: 原骏傲冬    时间: 2009-9-17 18:56
本帖最后由 原骏傲冬 于 2009-9-17 18:58 编辑

限速!!!我最讨厌的就是这个,现在连个957快1都限速,让人怎么坐车,应该从最根本的保护公交车正常行驶作为首选。
为什么现在还这么多人买车,那就是因为公交太慢,现在又出了一个限速,那私家车不是更得发展!!!
本来公交车速度就不快,开到50 60就已经不错了,即使路面情况完好的情况下,最多也就开到70,现在来一个限速40,跟做老爷车一样
作者: vvti    时间: 2009-9-17 19:53
限速不是解决全部问题的法宝,限速30可以说很低了,但是在个别路段是很危险的,所以说要视路面情况采取相应的车速,这才是职业司机。
作者: likelives    时间: 2009-9-17 21:02
谢谢各位回复!
我不太同意2楼的观点。即使是老太太不该坐不适合的公交车,如果受伤了,也应该积极帮助救治。晕车的例子是不适合的。车祸中该负全责的司机,救援的人也不能因为是他的责任而不施救吧?
而且,大多数人如果知道人身伤害可以避免,是不会去主动受伤害的,即便有赔偿。(职责所在是另一回事,比如警察、消防队员。)即便是晕车的人,如果没有必要,也不会主动去车上受晕车的罪。除非和谁有仇,一般人不会以伤害自己的方式和公交车过不去的。
xcaogu 发表于 2009-9-17 08:59

呵呵,你误读我意思了,或者说,把我的意思引申了。
我前面只是说谁对谁错,没有提及事后该如何处理,即,我说,老太太不应该被同情,不应该被救治。
再举个例子,说明我们讨论的范围是什么。如果分析这件事,哪里做得对,哪里不对。
一小偷,偷人钱包后,拔腿就跑,但由于不小心,被路上的电线杆绊倒。身体摔伤,骨折,自己不能行动。
我觉得是小偷不对。
但如果还要分析小偷是不是应该被同情,那就是另一个话题了。
说小偷做的不对,不等于说我们不要帮助他,不要给他治疗。事实上,虽然小偷做的不对,但我们仍然应该帮助他,以及给他及时的治疗,不能看他等死。

所以,回到刚才的问题。我只是说了谁对谁错的个人看法。
虽然老太太错了,但不影响我们对老太太的帮助,以及摔伤后的及时治疗。或者基个机构,用舒服的专车把她送一趟,都是应该的。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我没有把老太太比喻成小偷,可能有人会误解。主要是想新举个例子,说明讨论一件事情的不同方面,结果也是不一样的。
作者: xcaogu    时间: 2009-9-18 01:55
24# likelives


我还是不太同意你的说法,你说的小偷的事,我改一下条件,比如他是逃跑的时候,摔进在一个没有危险提示也没护栏的施工工地的沟里,摔伤了。那么这个责任是施工工地的还是小偷的呢?小偷偷钱不对是一回事,施工工地没有护栏和提示是另一回事,不能和在一起说。
就算那个老太太应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态选择交通工具,不该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她去做这个颠簸的公交车的错,是抵销不了公交车颠簸对她造成的伤害的。虽然如果小偷不慌张,也许就掉不进沟里了;老太太不坐公交车,也许就不会腰痛。

当然,最好的情况是有不颠簸的道路和车,无论司机怎么开都没事,修路的和设计车的都应该负一定责任,至少路颠簸应该提前有个牌子提醒,车设计出来,应该给个范围,在什么速度不会颠伤人,座位安排要合理,不在可能造成伤害的地方安放座椅,或者要提醒在那里坐着在什么情况下可能受伤……可是说了这么多,一般情况是,路是经过验收基本能走的,车的设计是审核的,车也是经过年检的(特殊情况,主要是这些外在条件的原因另说)。遇到什么情况,还是车辆的驾驶员对车辆的操控是最有效的,是最应该负起责任保护车内乘客安全的。如果责任分担的话,也是驾驶员安全责任最大。(是职务行为,出事了应该公司赔偿是另一回事。)毕竟那个老太太上车之前司售人员没有异议,比如看她身体不好,建议她采用其它交通方式,开快车或颠簸之前司售人员没有提醒,颠簸的发生不是老太太自己的原因,她自称受伤之后,司售人员态度也不算太好。

此外,我对老人不自量力,贪小便宜,在高峰时段出来游玩之类的情况也是不赞成的,虽然不违法、不违规。
作者: likelives    时间: 2009-9-18 09:55
本帖最后由 likelives 于 2009-9-18 10:11 编辑

理不辨不明。我觉得25楼和26楼分析的很到位。
重新再看一楼的陈述,确实看不到整个事件中,老太太有多大的错。

老太太方面:
1、身体不如年轻人是肯定的,但身体体质下降是日积月累的,不是一下突然发生的,所以,谁也不清楚自己的身体究竟能承受多大的外力,所以老人也很难预测到自己在什么情况下发生危险,只能知道比别人更容易发生危险,售票员对老人身体的了解肯定比老人更少,也是合情合理的。

2、就算老人能预见到自己的承受能力,但老人不能预见道路怎么突然被搞得这么坑坑洼洼,上次出门还很平呢。
3、就算老人预见自己的身体不好,出门有危险,也知道自己开车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家里没有条件,买不起车,所以坐公交也是不得已为之。当然打车也可以,打车依然是成本很高的交通方式,比自己开车还贵。
老人总不能自己走着到目的地吧。

所以这个老人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同样的事情,再比如一孕妇,也坐了最后排,公交车途径一段坑洼路,导致小孩提前出生,当时就要去医院,或者流产,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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